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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30日,天津高院召開全市法院商事審判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全國法院商事審判工作會議要求。分管副院長張勉作了題為《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不斷提昇商事審判水平能動服務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講話,就明年及今後一個時期天津法院商事審判工作的主要任務進行了安排與部署。
一是通過執法辦案、化解社會矛盾為大局服務,拓寬通過和解解決糾紛的視野,探索邀請並委托行業協會、企業主管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個人協助調解的體制和機制,形成多渠道、多層面化解矛盾糾紛的格局。
二是堅持能動司法,服務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特別要重視維護濱海新區的金融安全,在案件審理中發現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和改革創新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與糾紛,提前進行研究。高院將重點對本市各融資租賃公司適用融資租賃司法政策情況進行跟蹤調研,了解司法需求,並對保理業務進行調研,適時提出司法建議。
三是全市各級法院要集中力量審理劣勢、困難國有退出企業破產案件,確保本市『調結構、促轉變』目標的順利實現。倡導商事審判專業化,探索設立專業法庭或專門審判庭。對不具備條件的,推廣專業合議庭審判方式,杜絕同案不同判現象的發生。
四是建立健全上下級法院間改判、發回重審、指令再審案件的溝通,並就溝通方式和范圍提出了要求;完善工作機制,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加強隊伍建設,保障公正廉潔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