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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區檢察院2010年積極探索預防職務犯罪新機制,開展了『三類(常規、發案、預測)四色(綠、黃、橙、紅)』預警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該院共制發各類預防職務犯罪檢察建議31件,收到回復28件,是2009年同期的4倍。
職務犯罪預測預警是從已發現並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違紀違規案件、紀檢監察等部門查處的職務違法違規案件、新聞媒體報道的職務犯罪違紀信息中收集信息,積極開展預防調查和綜合分析,在此基礎上及時發現導致職務犯罪發生的體制、機制、制度和管理監督方面的原因,把握職務犯罪的變化趨勢和發案規律,及時發出預警信息。
和平區檢察院『三類四色』預警機制,是結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現狀分析和職務犯罪風險評估預測,以綠、黃、橙、紅四色為標識,通過構造職務犯罪預警機制體系,確立預警指標程序,強化預警信息采集,實現事前提示、事中防范、事後矯正的工作機制。
2010年2月,該院制定出臺《預防職務犯罪預警機制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和《預防職務犯罪預警機制流程》。《細則》首先明確建立職務犯罪發案預警,即根據查辦案件的涉案人數、金額等社會危害性大小標准的不同,對應漸次提出職務犯罪發案『黃、橙、紅』三色發案預警,並結合辦案積極幫助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內部防范機制。該院還同時以綠色廉政提示卡的形式發布綠色常規預警。截至目前,該院共發出綠色常規預警100餘份,『黃、橙、紅』三色發案預警22件。其中結合張某貪污案向天津市某設計院發出的黃色發案預警檢察建議書,得到被預警單位的高度重視,相關領導批示在全系統交流借鑒。
據了解,分類分級的職務犯罪預警機制在天津市檢察機關尚屬首創。對多個單位、部門、系統和領域進行預測預警,有利於擴大預防的范圍和社會效果。預防職務犯罪從單純查辦案件,轉變為可對案件預測預警的『前端防火牆』,使職務犯罪預防能夠像天氣預報一樣,及時預測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