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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訊記者昨日從市工商局了解到,為進一步推進農村『農民居住社區、示范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三區發展,市工商局、市農委聯合制定了《支持農村公司制企業發展的意見》,放寬名稱核准條件、放寬經營范圍、放寬公司注冊資本繳付限制、放寬企業住所的限制等十三條新政將有力促進農村公司制企業發展。
據介紹,十三條新政將重點支持、引導現代農業示范園、農業科技園、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家院等發展為公司制企業,鼓勵農村專業大戶、農戶創辦農產品加工、生產、銷售等公司制企業,鼓勵農村經紀人創辦經紀公司,為農村種植、養殖、加工生產企業和農戶提供信息和產品銷售渠道,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做大做強,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社。
放寬名稱核准條件《意見》首先放寬了農村公司制企業注冊名稱的核准條件,只要與經營規模相適應,名稱都可以使用『農業發展』、『農業產業開發』、『農業科技』、『農業旅游』等作為行業表述用語。注冊資本(金)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涉農企業申請變更使用不冠行政區劃企業名稱的,可直接到市工商局申請辦理。鼓勵農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具有投資能力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資設立公司制企業。鼓勵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昇級為公司制企業,允許保留原字號和行業用語。
放寬注冊資本繳付限制農村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繳付限制也同時放寬,允許內資有限責任公司(一人公司除外)注冊資本『零首付』,在注冊登記後3個月內繳納首期注冊資本,其餘部分在規定期限內繳足。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規定期限到期前30日內實施行政提示,對超過規定期限仍未繳納(繳足)出資的,督促其辦理減資或注銷登記。申請組建農業產業化、科技型企業等企業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1000萬元人民幣,並有3個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冊資本總額達到2000萬元人民幣即可注冊登記。
放寬企業住所的限制、經營范圍《意見》指出,在鄉鎮、農村設立公司制企業,產權人無法提交產權證明的,經當地政府或者派出機構、合法市場的主辦單位、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同意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即可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允許利用各類經濟功能區、樓宇、閑置場所創設集中辦公區,開辦農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鼓勵公司制企業發展特色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綠色農業和健康養殖業,並引導其向農產品加工以及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行業拓展。
在農民居住社區、示范工業園區、農業產業園區投資設立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自然人投資的有限公司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免收注冊登記費。(記者徐晶晶通訊員王毅鵬陳克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