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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賬時纔得知,現金抵用券不能隨意使用,倒賣抵用券的人是不是騙子?』日前,市民何女士向本報反映,在河西區南北大街一家超市,有人在賣場內兜售現金抵用券。她認為兜售抵用券的人擾亂了超市的正常秩序,希望超市對這種行為進行治理。
買來抵用券不能隨便用
據何女士介紹,上周六下午,她和親戚一同去南北大街上的一家超市購物,挑選洗發水時,一位戴眼鏡的婦女走到她們身邊,掏出幾張該超市的現金抵用券,問她們要不要。『當時那名婦女說,這是她從該超市購物後,從超市兌換的,自己用不了這麼多,可以10元錢賣給她們面值20元的現金抵用券。起初我們覺得不合適就沒買,但那名婦女說給我們再優惠點,10元可以買面值30元的現金抵用券,我們覺得這個價格合適便購買了,那名婦女給了我們兩張10元的,兩張5元的。』
何女士結賬時纔從收銀員處得知,價值10元的抵用券,要單張收銀小票滿158元纔可使用一張,何女士在仔細查了抵用券背面的使用細則後發現的確如此。『當時怪自己貪圖便宜,沒看清說明就買了抵用券,但那名婦女畢竟是在超市賣場內倒賣,超市應該加強治理。』
發現倒賣行為立即制止
前日下午,記者來到這家超市查看了一圈,未發現有人上前搭訕倒賣抵用券的情況。據該超市客服部主管介紹,印著藍色數字的是第一批抵用券,印著黃色數字的是第二批,有5元、10元、20元等不同面值,都需要顧客消費一定額度,按照背面的使用細則使用,不是兌換了馬上可以使用。
另據該主管人員介紹,目前客服部還沒有接到過顧客反映有人倒賣抵用券的情況,但超市曾發現有人把自己的會員卡借給別人結賬,賺取積分。該主管人員表示,只要顧客消費到規定金額,憑收銀小票就可到客服部兌換抵用券,券上明確說明不得轉讓或買賣,一旦在賣場發現倒賣抵用券的行為會立即制止,保安也會在賣場加大巡查力度,保障顧客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