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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清區人民檢察院為更好地提高民行工作水平,圍繞如何完善民行監督工作進行廣泛深入的分析研究,以『三個尊重』為切入點,積極推進民行工作。
首先,以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為要點,明確建議法院在開庭審查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義務時,必須同時告知當事人如不服生效判決、裁定,其具有向檢察機關申訴等權利,將檢察院的法律監督權『遞給』當事人。
其次,以尊重檢察法律監督權為切入點,檢察院要妥善運用抗訴、調解、檢察建議等多種法律手段處理好民事、行政申訴案件。其中,針對已生效但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應以檢察建議形式進行監督;針對符合再審立案條件的案件,法院應以職權啟動再審,檢察院可對執行、調解等審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檢察建議,法院並將情況及時反饋;針對再審民事、行政抗訴案件,為強化檢察法律監督權力度,法院必須邀請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
此外,還要從尊重法院審判權入手,明確檢察院行使民事、行政法律監督權不僅是當事人的權利救濟渠道之一,也是提高法院案件審判質量的途徑之一。雙方應本著『權利至上、權力制約』等現代司法理念的初衷,糾正長期以來對法律監督權的認識誤區,認真履行應有職責、切實踐行執法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