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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歲女子的李某登報征婚。不料卻在相親時被66歲的約會男子張某強奸。昨天西城檢察院透露,張某已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張某今年66歲,2009年出獄後一直租住在西城區某胡同中。去年,張某無意間在報紙上看見了李某的征婚啟事,便萌生了歹意。隨後他致電李某,謊稱自己曾是外省公安局的領導,誠心誠意想找一個老伴安度晚年。李某對張某的條件很滿意,兩人相談甚歡,當即決定於次日早上在公園見面。不料次日早晨,張某又推說自己太忙走不開,將李某約到家中見面。李某猶豫再三,最終決定赴約。兩人見面後剛寒暄了幾句,張某就把房門鎖住,對李某施暴。事發後,警方經調查,將張某抓獲。被捕後,張某辯稱自己沒有性能力,拒絕承認強奸李某一事。但通過鑒定等提取證據,張某最終認罪。經查,張某以相親的方式強奸過數名年長女子,受害人考慮到自己年齡大了羞於啟齒,都選擇了忍氣吞聲。
檢察官提示:目前征婚形式多種多樣,但信息的公開也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女性尤其是年齡大的女性見面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遭受侵害一定要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