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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同志:
天津北方網訊:我是解放南路萬科水晶城依雲園小區9—201的一名業主。住在我家樓上的業主私自封搭露臺已三年多了,給我們帶來了諸多安全隱患。一是使用的是大型『工字鋼』框架,露臺的承重問題令人擔懮。二是樓上住戶在封搭露臺時,也封堵了自家露臺上的排水管道,每逢雨雪天氣,他家露臺頂部的雨水和雪水便全部直接排放到我家的露臺上以及露天公共樓道內,不僅使露臺周邊的牆面污跡斑斑,也給鄰裡出入帶來不便。特別是到了冬季,他家露臺下緣結出的許多冰凌就懸在我家門口上方,直接影響到我們的出行安全。融化的雪水結成冰後,布滿我家露臺以及露天的公共樓梯。有一年冬天,我老伴兒曾因此從樓梯上滑下,造成的傷病至今未愈。
2009年,我向河西區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最終法院判定查處私搭違章建築的權力應當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行使。於是我又向津南區綜合執法局提起了申訴。但時隔一年多,露臺上的違章建設依然存在著。讀者劉先生
附記 津南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向記者介紹,自2009年底接到劉先生的申訴後,他們曾多次派執法人員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劉先生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就行使執法權力的問題,該局強調存在幾點難度:一是由於301業主長期在外地工作,無法了解詳細情況,導致調查取證陷入困境,履行相關法律程序受阻;二是由於樓區地理位置及其結構的特殊性,無法調用機械設備進行拆除,人工拆除存在一定的危險性;三是得不到必要的司法保障,強制拆除存在難度;四是由於萬科水晶城的2600戶居民中,很大一部分住戶均存在私自封搭露臺、拆窗改門、私自接樓等不同程度的違章搭建現象,因此難以體現執法的公平性。對於津南區綜合執法局作出的上述解釋,劉先生認為,這些都不應阻礙執法部門正常行使執法權力。
針對劉先生所反映的情況,津南區綜合執法局表示,將繼續處理此案,在確定其相鄰業主違法事實後依法履行法律程序,妥善解決這一問題。本報記者韓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