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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一女子溺水後獲救,市民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遲遲未到該女子被凍死。後經查,2公裡的路途救護車往返花了34分鍾。市民質疑120救護速度(1月22日《楚天都市報》)。
又一個因救護車姍姍來遲而導致的生命悲劇。生命面前,再也沒有比時間更為寶貴的東西。可區區2公裡路,救護車往返竟然花了34分鍾,這豈能不令人費解和憤怒?
許多時候,救護車速度的快慢往往意味著生命的生或死。有研究表明,傷後一小時內的現場死亡率約佔50%,而最初的10分鍾又是死亡率最高的時間段。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災難和事故發生後的最初10分鍾通常被稱為『白金10分鍾』。所以,世界上許多國家都對救護車到達急救現場的時限作出了嚴格的要求和限制。在美國,只要一個電話,救護車4—7分鍾就能到現場,但在我國的許多城市,救護車到達急救現場的實際時間,一般都比這多得多。
我國救護車之所以屢屢上演『蝸牛速度』,而非『生死時速』,原因紛繁復雜。比如:交通狀況欠佳;一些民眾的生命意識淡薄,救護車的『優先通行權』不被尊重;求救者或報警者無法清楚表述出事地點,等等。不過無論如何,救護車提速都是應該的、必須的。而這,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
首當其衝的是醫療機構和急救指揮中心必須增強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其次,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對生命保持起碼的尊重和敬畏,當在路上碰到救護車時,還請主動有序地讓出『生命通道』。此外,城市管理者應該結合城市實際和發展目標,審視、探討為救護車開闢臨時通道或專用通道的可能性與可行性,事前打通救護車的『制度出口』,從制度上確保遭遇不測的生命能得到及時救治。文/陳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