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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本市出臺了《關於加強我市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意味著本市無證無照經營將不再難『管』。2010年,本市2000餘戶符合條件的無證無照經營者變成有證有照的合法經營者。
科學劃分部門職責
《通知》根據《許可法》等法律規定,按照誰發證、誰監管,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對本市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工作職責進行了科學的劃分: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依法查處佔用道路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或未在指定地點經營並影響市容的違法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無須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應當辦理營業執照而未辦理、已經取得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辦理營業執照以及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後仍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商務、公安、人力社保、國土房管、建設交通、環保、農業、文化廣播影視、衛生、質監、出版、安全監管、金融服務、食品藥品監管、煙草專賣、通信管理、郵政管理等行政許可審批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未經本部門許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門依法吊銷撤銷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文件及許可證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屆滿後未按規定重新辦理許可或批准手續,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這一分工將從根本上解決和避免因法律法規交叉競合造成的管理部門之間職責不清可能出現的扯皮的問題。
明確無照經營概念
《通知》澄清、明確了對無照經營的認識。無照經營是無證無照經營,沒有依法取得許可證或審批文件擅自經營的行為,同樣屬於無照經營。查處無照經營不只是工商機關,按法律法規規定,執法主體應包括衛生、建設、文化、質檢、食藥、環保、新聞出版等所有具有行政許可審批權的部門。
工商機關每年均發現在固定場所內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近萬起,對此工商機關均依法作出行政行為,僅2010年全市工商機關引導辦理營業執照的就有2403戶。
從行業來看,主要集中在食品加工經營、餐飲業、足療、美容美發、修理服務等。無照經營者主要是本市下崗失業人員和來自外省市人員兩大弱勢群體。
這些無照經營主要有三個特征:一是經營規模小,投入成本低;二是與群眾基本生活需求密切相關,市場需求大;三是技術含量不高,對從業人員素質的要求低。
新報記者郭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