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速公路不高速,在收費站還要排著長隊等繳費。廣東省政協社法委提交提案,建議盡快將重要節假日高速公路收費站免費放行的制度法定化,保障高速公路收費車道暢通。
近年來,隨著車輛劇增,節假日及道路大修期間,『高速公路不高速』已成為一大景觀,而且收費標准堅挺不減。由此而引發民怨載道已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社會問題。
令人困惑的是,三年前已有政協委員提案呼吁高速公路因維修擁堵要降價,相關部門答復稱2009年一定會出臺管理辦法,並聲稱廣東將因此成為全國首個實施高速公路大修期間降價的省份,但所謂的『管理辦法』至今依然無影無蹤,所謂的『答復』只是一張『空頭支票』。
高速公路的『傲慢』及職能部門的失信於民,反映出高速公路擁堵收費之爭尚有疙瘩需要解開。面對收費『合法』與民怨沸騰的困局,去年『五一』期間,廣東省交通廳按要求落實『遇堵免費通行令』,實施間歇性免費放行措施,緩解擁堵效果十分明顯。但是,『指令』『要求』畢竟不是法律,間歇性免費放行只能是臨時應急措施,難以制度化。
一個真正意義的法治社會特征之一是有法可依,而且法律法規受到敬畏。如果擺在高速公路的某些不依法依規的行為不被糾正,如果高速公路收費的規范及制約還有法治空隙,『高速公路不高速』的怪象就無法消除,民怨也無法紓解。因而,使間歇性免費放行等制度上昇為法律規定已成為必然,而且應當只爭朝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