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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印斌 媒體人
交通部綜合司副司長蔡玉賀日前透露,交通部正在研究公路收費標准和體系,現行收費公路最高收費年限的30年標准可能會延長,同時,希望5年之內,高速公路收費標准能降一半左右,撤離不合理的收費站,為物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每日經濟新聞》1月20日)
高速收費有望降低,這或許算得上一個利好消息。一段時間以來,河南平頂山368萬天價高速收費案,讓公眾的目光再度聚焦中國的高速公路收費。此番交通部官員的表態,其在印證了高收費的同時,也讓人們充滿自由通行的期待。然而,緊接著的一個疑問便是,降費就降費,為什麼還要跟延長收費年限綁在一起?如此人為設限能真正把費用降下來嗎?
為什麼要延長收費期限?交通部官員的理由有二,一是我國高速公路收費期限設定一般為30年,『而國外大多在90~100年』,在很在意與國外接軌的交通運輸部門看來,自家的路收費時間有點短;再就是收費時間一延長,則費用『相應地』就能降下來。在我看來,這樣的理由顯然站不住腳,不過是在頑強地為現有收費行為強辯罷了,果如此,後果十分惡劣。
先說國內外的收費期限,官員喜歡動輒拿『國外』說事,以顯示其不一般的國際視野,至於一般公眾,卻往往很難知曉其所謂『國外』到底是哪一國?還包不包括那些高速公路不收費的國家?而從國內高速收費的實際情況看,其收費往往也是一年抵人家好幾年。同樣是來自交通部的數據,2010年,全國物流總費用佔GDP的比重為18%,比重比發達國家高一倍。
可見,這樣泛泛的類比,『國際視野』,並無實用價值,也不具備對國內高速公路收費調整的指導價值。更多情況下,可能只是官員拿來搪塞沸騰民怨、維護既得利益的一個借口。而這樣的『選擇性』借口,隨著普通中國人國際視野的打開、民智的開啟越來越顯得荒誕。是啊,國外還有很多鼓勵而不是阻遏公民通行的做法,為什麼交通部官員不拿來說事?
其次,收費時間延長了,費用標准果真就能『相應地』降低嗎?大凡對中國收費部門有些了解的公民,對此當會狐疑滿腹。君不見,媒體每每報道,很多地方的道路明明已經收費期滿,但是,已經習慣了輕松來錢的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並不願輕易罷手,而是想方設法修改政府批文,繼續設卡收費。這樣的批文為何能夠輕松到手?關鍵就在於已經形成了固化的公路收費利益鏈。
地方政府可以從公路收費上獲得穩定的收入來源,主管部門、實施收費的企業也均各得其所,甚至到具體的收費工作人員,也都有可能成為收費的動力所在。此種情況之下,國內很多地方本來就已經嫌30年收費時間有點短了,一旦交通部官員以降費的堂皇名義要求延期成功,可以想見,那必將是一直夢想自由輕松行走在祖國大地上的中國人的一場災難。
高速公路的逐利傾向已經遮蔽了其公益屬性,當務之急是盡快拿出決心和勇氣,迅速降價,讓高速公路回歸公益。這不僅關系到國家物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也是一個國家國民應該享有的基本權益,更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歷史潮流。有關部門不應該漠視來自業界和民眾中間的這種呼聲,不應該逆潮流而動,更不應該試圖利用這種呼聲以謀求更為長遠、更為豐厚的部門利益。
拜托,高速收費年限別再延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