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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機場邊檢站於近日獲悉,據韓國駐華使館告,韓國法務部自2010年12月1日起對持外國人登錄證的外國人已實行免除再入國許可制度。對持有效外國人登錄證(CERTIFICATE OF ALIEN REGISTRATION)的外國人,自其從韓國出境之日起一年內可免簽證(再入境許可)入境韓國。對持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登錄證者,自其從韓國出境之日起兩年內可免簽證(再入境許可)入境韓國。持有上述兩種韓國簽發的有效的外國人登陸證的中國公民,按照具體規定可免簽入境韓國,具體事宜可與韓國駐華使領館諮詢。(通訊員馮樹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