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 1月26日電:為吸引和留住高新技術人纔創新創業,最大程度激發人纔的創造性和競爭力,天津濱海高新區近日出臺了《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型企業股權激勵先行先試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在『自主創新資金』中設立『股權激勵專項資金』,最高獎勵1千萬元用於高新技術人纔認購企業股份。
股權激勵是指公司為了合理激勵公司管理人員,通過獲得公司股權形式給予企業經營者一定的經濟權利,使其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承擔風險,從而勤勉盡責地為公司的長期發展服務。據濱海高新區科技局負責人介紹,通過企業員工獲得公司股權的形式給予經濟權利,將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最大程度融合,已成為增強企業凝聚力和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辦法》針對高新區直屬轄區內注冊的公司,按照『采點試行,逐步完善』的試行工作方法,由點帶面逐步推廣股權激勵機制。在管委會與試點企業、試點企業股東之間、試點企業與高新技術人纔之間的相關協議中,將對試點企業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指標、成長目標和進度、吸納社會投資資金的金額和比例、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程度、高新技術人纔享有期權等相關條件及持股方式進行明確規定。根據產品市場發展前景、行業發展潛力和企業所處發展階段,以試點企業實際運營的經濟效益為基數,以協議的股份期權相應金額為限,高新技術人纔可獲得最高1千萬元的不同梯度的資金,用於認購試點企業的現有股份或定向增發股份。
據了解,《辦法》涉及的高新技術人纔主要指擁有產業化市場前景的科研成果、符合高新區主導產業和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導向、有志於將科研成果推向市場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外歸國和其他機構的具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根據高新技術人纔的項目條件,由管委會、試點企業和高新技術人纔約定股權激勵支持方式和股份,在未來約定期限內,由指定的高新技術人纔持有該部分股權。
該辦法將於2月9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記者谷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