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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黑老大』楊祖昆被判獲刑14年,聽完宣判結果,竟然露出笑容。當天,晉寧法院在縣城鬧市召開公判大會,對楊祖昆涉黑團伙16人進行公開宣判。『黑老大』楊祖昆在公判臺上發笑3次。 |
1月25日,晉寧縣城鄭和文化廣場人山人海,縣城的男女老少加上來趕街買年貨的村民,都趕來看楊祖昆涉黑團伙的公判大會。現場至少有200多名公安民警維持秩序。該團伙有組織地向網吧娛樂會所收保護費、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要求成員『講義氣有膽量』,『有事情打電話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到』。 |
1月25日,幾名被告人的家屬也來到宣判現場,當宣判結束,他們大聲叫喊起來:『判得太重了,他們又沒有殺人放火,小偷小摸怎麼是黑社會?!』有的家屬在哭,有的在叫喊,有的還跟記者說『你們來采訪我們嘛!』圖為一情緒激動的家屬。 |
1月25日,幾名被告人的家屬聽到結果失聲痛哭。16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16年至2年不等的刑罰。 |
臉譜
晉寧法院在縣城鬧市召開公判大會。之前『黑老大』
楊祖昆指認現場時,受害商家一路放鞭炮。如今,面對圍觀群眾,楊祖昆卻露出了3次微笑。反倒是臺下的家屬們哭喊著『他們不是黑社會!』如此反差,頗有深意。
5歲男孩外出玩耍,被一塊重約200多公斤的大石頭壓死在了牆邊,這個家庭的春節,注定在眼淚中度過。而汽修廠起火,樓上商場的家具也受牽連不得不『賤賣』,老板的表情只能是無奈了。
縱觀各『臉譜』,唯有一聲嘆息。
他笑了,真的笑了。面對近千名群眾,這個站在公判臺上的『黑老大』竟然發笑,笑了3次。
昨日,晉寧法院在縣城鬧市召開公判大會,對楊祖昆涉黑團伙16人進行公開宣判。該團伙有組織地向網吧娛樂會所收保護費、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要求成員『講義氣有膽量』,『有事情打電話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到』。16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多項罪名被判處16年至2年不等的刑罰。
他們稱霸一方,給當地百姓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當團伙被端,他們被警察帶著指認現場時,有群眾一路燃放鞭炮。不過,他們的家屬認為『他們只是小偷小摸,不屬於黑社會』。
現場:『黑老大』笑了3次
昨日下午,晉寧縣城鄭和文化廣場人山人海,至少有200多名公安民警維持秩序。
『將被告人帶上會場!』荷槍實彈的武警押解著16名被告人走上宣判席。江浩和楊祖昆帶頭,每個人胸前都貼著寫有名字的白紙。
法官宣判:2009年,被告人楊祖昆認識江浩後多次請江浩等人到其開設的賭場看場子及到礦山偷盜磷礦石。至2010年4、5月份後,組織刑滿釋放人員、緩刑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大肆進行犯罪活動,形成了以楊祖昆、江浩為首,以楊繼友等8人為積極參加者,以蔣海龍等9人為其他參加者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
聽到這裡,楊祖昆忽然抬著頭,對著群眾意味深長地笑起來,持續了近10秒鍾。群眾中有人指指他說:『那個在笑!』而整個宣判過程中,楊祖昆一共這樣笑了3次。
記者了解到,該團伙有19人(其中3名未成年人進行不公開宣判),涉案人數多、犯罪事實多、涉案罪名達6項、庭審時間達16個小時,是晉寧法院近年來最大的涉黑案件。
法院: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晉寧法院認為,該組織為實施犯罪,要求成員要講義氣,有事情打電話要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為成員擺平事端、幫助成員到娛樂場所上班以收取保護費、支付組織成員打架受傷後產生的醫療費用,形成了較穩定的犯罪組織。
該組織通過到娛樂場所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到礦山偷礦、開設賭場謀取經濟利益,部分用於支持組織成員在外吃喝玩樂等活動及其他犯罪活動。為顯示其強勢地位,多次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毆打無辜人員,給晉寧縣昆陽鎮地區娛樂行業和人民群眾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
因此,楊祖昆團伙構成了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其中,楊祖昆、江浩構成了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被判處14年與16年有期徒刑。
家屬:『他們不是黑社會』
昨日,幾名被告人的家屬也來到宣判現場,當宣判結束,他們大聲叫喊起來:『判得太重了,他們又沒有殺人放火,小偷小摸怎麼是黑社會?!』有的家屬在哭,有的在叫喊,有的還跟記者說『你們來采訪我們嘛!』
家屬們普遍認為,黑社會是要和官員勾結的,但楊祖昆團伙並沒有。不過,記者也了解到,新修改後的《刑法》並沒有把『官員保護傘』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必要條件。幾名家屬表示判刑過重,或將提起上訴。
記者了解到,楊祖昆團伙的活動嚴重影響了昆陽地區正常社會秩序。還有群眾將該團伙的行為編成了順口溜,用短信息在手機上流傳。
去年9月,警方押解16名涉黑人員指認現場時,受害商家向警方贈送感謝信和牌匾,並一路燃放鞭炮。
此外,晉寧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勇還通報,2010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0日,全縣共破獲刑事案件931件;打擊處理違法犯罪嫌疑人14061人;共抓獲網上逃犯93人。縣檢察院共受理貪污賄賂案件8件9人。縣法院新收訴訟案件1756件,舊存218件,共收案1974件,其中民事案件1706件,刑事案件231件,行政及行政非訴案件37件;共審結1798件。
-惡行回放
●2009年9月江浩迫使昆陽某網吧每月交800元的保護費,共收取了8000元。
●2010年5月24日昆陽鎮『七號酒館』拒絕交保護費,江浩用啤酒瓶將負責人金某打傷,其他人將酒館內物品砸壞。
●2010年7月30因楊祖昆在皇家娛樂會所賭博輸錢,江浩、楊祖華等遂邀約20多名團伙成員威脅會所股東刑某將錢退回。
●2010年7月1日楊祖昆因敬酒與李某發生爭執,遂糾集眾人在昆陽鎮陽春面宵夜店門口攔截李某和其朋友,進行毆打。
●2010年5月24日江浩認為劉某在賭博時詐賭,組織了10多人手持鋼管來到昆陽鎮新河小區,將劉某打成輕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