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被告人家屬聽到宣判結果後情緒很激動。 |
家屬躺在法院的大門口耍賴。 |
從東北到昆謀生的柳長福,先後招募了老鄉王遠剛、徐尚景、王躍函等人,他們壟斷機場的旅遊散客業務,不許同行進入機場;要想進入機場拉散客,只有向他們交“保護費”或“合夥費”。圖爲“東北幫”在法庭上接受法律審判,“幫主”柳長福獲刑12年。圖爲開庭現場。 |
一些私營旅遊公司要想在昆明機場散發宣傳廣告的,得先交“保護費、合夥費”,否則將會受到阻止、排擠。昨天,昆明市五華法院公開宣判一起由6人組成的團伙,柳長福等6被告人爲控制機場散發旅遊小廣告市場,先後敲詐勒索、毆打他人,6被告人分別犯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刑。
聽到宣判,旁聽席上一名婦女突然哭喊起來:“判得太重了!要上訴。”維持法庭秩序的法警提醒她:“這是法庭,被告人要是對判決有異議的,可以上訴。”隨後,法警將哭喊的婦女請出了法庭。一被告的妻子聽說丈夫要坐牢10多年後,情緒激動暈倒在法院門口。
發旅遊廣告得交“保護費”
五華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7月期間,柳長福在從事機場旅遊接待散客工作中,先後聚集王遠剛、徐尚景、王躍函、陳龍雲等人,以雲南世博國際旅行社散客接待中心名義,組織業務人員在昆明機場做旅遊宣傳,進行散發旅遊小廣告、旅遊接待等活動。自2008年底開始,柳長福、王遠剛等人以業務衝突爲由,在機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採用暴力、語言威脅等手段,阻止、排擠其他私營旅遊公司,在昆明機場停車場一帶向遊客發放旅遊廣告拉業務,在此期間,對同業人員謝某、王某、梅某等多人公然進行毆打和語言威脅,從而形成霸佔機場發放旅遊廣告市場的局面。
自2009年1月開始,柳長福等人利用已經形成的機場旅遊業務控制局面,由王遠剛等人以“保護費、合夥費”爲名,向其他機場旅遊從業人員進行敲詐勒索,收取費用。經查證,柳長福、王遠剛等人分別向謝某、王某、梅某等多人收取現金總共達11.8萬元,所收取這些款項被他們分贓揮霍。
今年1月12日上午11點左右,公安機關在昆明機場候機樓過道將王躍函抓獲,當晚10點左右,公安機關將柳長福等人抓獲。
6被告一審分別被判刑
五華法院審理認爲,柳長福、王遠剛等6人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6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柳長福、王遠剛等3被告人敲詐勒索公民的合法財物,數額達11.8萬元,3被告人的行爲均構成敲詐勒索罪。
於是,五華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柳長福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王遠剛等其餘5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兩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