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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 鵬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家樂福等超市因價簽標低價結賬收高價遭消費者舉報,發改委查實後作出處罰處理,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在年關這個『購物季』裡,此則消息引發網民極大興趣。很多人似乎對
此重罰並不滿足,有人覺得商家日進斗金,50萬罰款只是拔掉一根毫毛,處罰還是太輕;也有人說,這只是一兩家外企『不識時務』在節前添亂,充其量敲山震虎罷了。這種輿論的背後,是如下的現實:中廣網最近一個隨機調查顯示,24%的人遇到過價格欺詐,這些人裡只有13%遇到價格欺詐會跟商家交涉,6%的人遇到價格欺詐會向工商或消協投訴,絕大多數人遭遇此事只能自認倒霉,沒有投訴過。
置身於這樣一個大環境中,耳聞家樂福被罰的消息,難免會有人用微笑來回應官方這次『嚴打』。也正因為如此,對家樂福等的處罰,不能一罰了之,相關部門非常需要充分體察到民眾的渴求,舉一反三,除惡務盡,努力將嚴厲打擊價格欺詐行為,推向常態化。
對家樂福等進行處罰之後,發改委也只是要求『全國所有超市、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要吸取上述違法經營者的教訓,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我們確實很擔心這種自查會像以往一樣成為走過場。此外,在老百姓眼裡,價格欺詐何止存在於零售商一個領域?違法經營者的教訓,如果很大程度上是一些行當墨守的『潛規則』,又怎麼吸取?
我們確實需要以此為契機審視價格欺詐,首先必須要正視和承認的,就是它帶有很大程度的普遍性。老百姓憎惡價格欺詐,主要還在於類似於家樂福那種欺詐伎倆如影隨形。比如,價簽標示一個虛高的『原價』,促銷價遠低於半價,這也算仁慈;還有的標簽標示一個價,結算又是一個價,這已經是明著忽悠了;更有的玩花樣,銷售價格為138元,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13』,用小號字體標示『8.0』,這簡直就是赤裸裸欺負人。
家樂福的被罰,勾起了大家作為消費者的很多回憶,這些曾經或多或少被商家欺詐過的回憶,並不美好。在未來的日子,也不能光指望每一個消費者核對小票、練就火眼金睛來避免上當受騙。公眾期待每一次『嚴打』,都能橫掃一切妖魔鬼怪。但又說回來,價格欺詐,更多存在於競爭性行業,或者說,競爭相當充分的領域,『迫使』商家動起了歪腦筋,而一些價格異常穩定且掌握定價權的壟斷行業,甚至連價格欺詐都不用,只用高價甚至天價欺負你。
『欺詐』加上『欺負』,這或許就是價格亂象的兩個關鍵詞。在這個物價波動頻繁的時下,在控物價這個宏大命題面前,所有物價的異常波動無時無刻不觸動著公眾敏感又脆弱的神經,而這其間,且不說壟斷行業價格欺負手段日益加碼,即便價格欺詐花樣翻新,確實也少見有為此付出代價者。關鍵還在於,欺詐常常有,查處不能時有時無,得讓嚴打懲罰的高壓線時時帶電,讓所有商家做壞事都得時時擔心擔心 『挨巴掌、打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