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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27日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新一輪房地產市場調控作出具體部署。
針對此次調控中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27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他表示,2011年要繼續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問:2010年已經連續進行三次房地產市場調控,為什麼會在2011年年初再次進行新一輪調控?
答:2010年,房價上漲壓力和房地產調控難度前所未有。國務院審時度勢,先後三次部署調控工作,特別是當年4月《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印發後,房地產市場出現了積極變化,房價同比漲幅持續回落,環比漲幅回落後在低位波動。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得到一定抑制,住房用地供應明顯增長,商品住房供應有所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進展順利。
盡管調控取得初步成效,但是部分城市房價仍在高位波動,特別是自2010年四季度以來,一些地方高價地再度出現,部分未實施限購的區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現量價齊昇的勢頭,限購城市周邊地區房價出現較快上漲,部分熱點城市房價再現上漲苗頭。這些現象的出現,說明調控效果尚不鞏固,距離群眾期待還有一定差距。
2011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房地產市場走勢與宏觀經濟走勢密切相關。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不僅有利於房地產市場自身平穩健康發展,也有利於宏觀經濟平穩運行。
因此,為了繼續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繼續有效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必須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問:為什麼要擴大限購城市范圍?
答:一方面是部分未實施限購的區域中心城市住房成交出現量價齊昇的勢頭。全國70個大中城市中,2010年12月仍有10個城市新建住房價格同比漲幅超過10%;2010年10到12月,有10個城市環比月平均漲幅超過1%。這些城市基本上是未采取限購的城市。
另一方面實施限購的城市成效明顯。例如北京出臺限購新政以來,二套以上購房比重持續回落,非本地戶籍購房比重回落至40%以內,下調4.3個百分點。深圳出臺限購措施後,住房成交量持續下降。
因此在總結這些城市經驗的基礎上,此次調控決定擴大限購城市范圍,同時也明確了限購條件的原則性要求。
本版均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