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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馬根)記者近日獲悉,由國家住建部等多部委聯合出臺的《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將於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市房地產業內人士提醒市民,選中介盡量選擇資質齊全的正規機構,應特別關注該機構是否具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
據了解,土地、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分別構成了房地產交易的一、二、三級市場,以二手房市場為主體的三級市場流通性在整個房地產市場中扮演著重要作用,將直接影響土地市場及新建商品房市場的運行。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天津市范圍內二手房市場成交中有60%以上來自於中介成交,中心城區范圍內則達到70%,經紀行業的發展對於房地產三級市場起到了重要的帶動作用。
昨日,記者在南開區萬德莊、冶金路等路段走訪時發現,這些區域內都有不少二手房中介機構,且中小型機構不在少數。據本市房地產業內人士介紹,長期以來,房地產經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流動性大、業務分散等問題使得行業秩序混亂,甚至導致了部分購房者因無法順利獲得房產或業主因無法獲得房款而產生經濟損失等。
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去年他將自己位於鞍山西道附近的一套130平方米的3居室出租給某中介機構,按月收取4千元左右的租金。但該機構卻私自將三居室拆改為七間,並轉租給了14人,每兩人住一間,每人每月收400~500元不等的租金,每月賺取的差價達2000多元。待張先生知情後發現,之前的拆改已經讓房屋結構發生了變化,且因為租戶比較復雜,再出租時租金也降了近3成。此次出臺的《辦法》明確規定了房地產經紀機構賺取差價、分割出租、挪用交易資金等行為將遭到罰款甚至停業整頓等行政處罰。
為此,天津市我愛我家二手房中介機構負責人陳萌表示,《辦法》的出臺是房地產經紀行業中的第一個部門規章,將使得行業發展有據可依,並將全面保障二手房客業雙方的權益,而市民在選擇中介機構時,盡可能選擇具備營業執照、業務流程、收費項目標准等資質齊全的正規機構,特別要關注該機構是否具有《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