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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三明將樂人洪某在鼓樓區福飛路附近開了一家沙縣小吃店,後因經營不善轉讓,很快就花光了轉讓費。洪某居然冒充浙江省委組織部工作人員,以經商和安排工作為由,詐騙了安溪人林某5萬多元。前天,上海派出所民警在交通西路抓獲洪某。
2009年,洪某在福州的一次商品促銷會上認識了林某。去年4月,洪某轉讓自己經營的沙縣小吃店後,正想著如何賺錢,又在街上偶遇林某。雙方聊天中,洪某自稱是浙江省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曾在福建省委組織部工作過,認識很多人,林某有困難可以找他。
洪某還自稱曾利用關系在福建培養了5個百萬富翁,並告訴林某,只要每月給他3000元,他就可以培養林某在商界中賺錢。林某當即表示願意出錢讓他培訓自己。
洪某先以培訓林某籌款能力為由騙走了林某6000元,又以培養林某生存能力為借口騙走了8000元。經過所謂的培訓,洪某稱林某在商界中很難發展,不過他可以通過自己在省委組織部的關系培養林某從政。
林某當時想,如果花點錢能夠找個工作也不錯,就再次相信了洪某。隨後,洪某多次以找關系、請客吃飯為由,先後騙走林某3萬多元。林某一共給了洪某5萬多元,可工作依然沒著落。為讓洪某幫自己找工作,林某花光存款,還向親友借錢。
今年1月,洪某再次向林某要錢,林某向家人要錢,並向家人講述情況。家人提醒他是不是遇上騙子了,林某纔清醒過來,多次找洪某還錢。洪某避而不見,1月16日林某向警方報案。
前晚9點多,民警根據林某提供的線索,在臺江區交通西路抓獲洪某。(葉智勤葉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