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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政策提及的繳費,買方要繳稅,那麼,賣方是不是要繳稅?
答:征房產稅是針對買家的,和賣家無關。
按規定,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房產稅的繳納究竟是將一年的稅款平均到一月繳納還是次月起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產稅?
答:房產稅具體該怎麼交納,現在大家都很關心,不過暫時還沒有明確出臺繳納規則。應該是一年交一次。
《暫行辦法》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如果居住證不滿三年就要收房產稅,那麼居住證滿三年以後退還房產稅時,他們有無購房面積的限制呢?在房產稅退還期間產生的利息,到時是否也會一並退還市民?
答:非本市居民居住證期限固定後,是可以申請退還房產稅的,不過到時新購房也不能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起征點這個規定。至於這些交納的房產稅在『保存』期限內產生利息問題是否會歸還市民,現在出臺的政策沒有涉及。
關鍵詞:評估《暫行辦法》規定,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也就是由政府主導對房屋價值進行評估。那麼,如何進行房屋價值評估呢?評估是否收費?如果收費,標准是什麼?
答:價值評估就是根據合同價格來計算的。新購的房屋是按照合同價來收稅的,但是,幾年以後,到底是按照合同價還是最新的市場價來收取,目前規定中還沒有明確。
如果已有住房超出了人均60平方米,那麼新購住房時,存量的超面積房按什麼價格征收呢?按合同價還是按照評估價?
答:根據規定,如果一個居民家庭原來擁有的住房面積已經超出了『人均60平方米』,那麼在新購住房時,所繳納的房產稅是按照該家庭新購住房的面積來計算的。
存量房只是在新購住房時需要計算面積,但政策不針對存量房收稅。
合並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包括在外地的房產嗎?
答:按照目前的政策,在征收房產稅時,不包括外地房產。
網友『祥子的呼喚』問:在1月28日房產稅開始實行前賣了房子的上海市民,如果想買新房子有無影響?
答:已經賣掉的房子就不算面積了,也不會受到房產稅的征收影響。但是有個問題需要注意,這個賣掉的房子必須是到房產交易中心過了戶。如果只付了定金,就不行。過好戶的房子,以後購買了新房後可以按照這次出臺的政策再申請房產稅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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