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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濟南市最近通過的一項法規明確規定,夫妻一方持證件到相關部門有權查詢配偶的財產。這項旨在『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的法規條文在中國社會引起有關『夫妻互信』及『社會道德』的討論。
《濟南市婦女權益保障若乾規定》近日經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並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立法規定,夫妻一方持結婚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可以申請查詢另一方的住房等財產狀況。有關法律專家表示,此舉有利於保護處於婚姻關系弱勢一方特別是婦女的合法權益,但同時也可能會影響夫妻互信,法規面臨的執行難題也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對於濟南市的這一立法,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新浪網進行了一項3075人參與的網絡民意調查。結果顯示,47.1%的人支持夫妻互查財產,27.3%的人反對,另外25.6%的人表示『不好說』。記者隨機采訪的一些濟南市民,絕大多數女性贊成雙方財產公開可查,而表示反對的多數為男性。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男方出現婚外情等情況,很可能出現轉移財產的情況,這樣女方在離婚後不僅在感情上受傷害,而且經濟上也遭受損失,規定夫妻可互查財產有利於保護女方的權益。』家住濟南市玉函路小區的宋麗涓說。
山東鵬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強對記者表示,在一些離婚案件中,一方通過轉移、隱匿和出售等方式,隱瞞夫妻共同財產的真實情況,讓另一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吃虧的事件時有發生。而男方往往在經濟實力方面處於強勢地位,女方處於弱勢地位,因此這部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障女方在家庭共有財產方面的知情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等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據付強介紹,在夫妻共有財產中,除了房產轉移必須經夫妻雙方簽字外,像車輛和存款都不需要雙方簽字,可以直接轉移。比如最常見的一種轉移財產方法是一方將其名下的存款轉賬或者提現,甚至捏造債務,這種情況一般很難舉證。
『夫妻有權查詢對方財產正是對於上述不忠誠於婚姻關系行為的監督。』山東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魯仁說。
也有人對這部法律的出臺表示懮慮:由於有了可以查詢的權利,一方或者雙方可能會經常疑神疑鬼地背地裡查詢對方的財產,導致夫妻間互相猜忌,進而喪失婚姻存續的信任基礎。
接受采訪的多位市民認為,夫妻之間感情和婚姻的維系,依靠的是雙方之間的信任和尊重。除非有跡象表明婚姻已經出現問題,正常情況下去查賬就意味著不信任。
網民丁香走廊說:『雖然理智上覺得能接受,但感情上感覺疙疙瘩瘩的,關鍵是一起生活的話得到與付出都不好計算。』
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與家庭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米良渝表示,這種立法屬於公權力過度乾預家庭私生活,不僅會破壞夫妻感情,而且會導致公權力濫用。夫妻雖共同生活,但有著獨立的人格和各自財產權、隱私權,若一方調查另一方,會導致互信度降低,夫妻感情惡化。
中國《婚姻法》立法基本准則是『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濟南也並非是『允許夫妻互查財產』的開先河者,去年《廣州市婦女權益保障規定》就有相關條款。
任律師提醒,無論是廣州還是濟南的相關立法,在實際操作中都面臨較大難度,因為地方性法規並不擁有優於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特權。比如中國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應遵循為存款人保密原則,要查必須通過法院到銀行賬戶查詢;車管部門也有公安保密條例,對於財產互查也表示拒絕。『因此這些立法的最大意義在於其對夫妻維權意識的提醒』。他說。
『應當相信大多數婚姻是穩定的,二者之間應當沒有必然聯系。』上海同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劉春彥表示,家庭的共有財產最根本的掌控杠杆仍是夫妻間的感情。(記者王志、羅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