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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為抓住實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機遇,進一步推進津臺經貿交流合作,本著『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市工商局、市商務委、市臺辦聯合制定《關於進一步支持臺商投資企業加快發展的意見》,以支持臺商投資企業在津加快發展。今後,臺商來津投資實施非禁即入的准入政策,臺灣地區地方方言用語也可以出現在企業名稱中,臺灣居民可以在本市申辦個體工商戶,本市還鼓勵臺資投資來津開辦廣告企業,此外還將嚴厲打擊假冒臺灣水果等農產品的行為。
首先,實施十五項措施放寬市場主體准入條件,營造寬松優惠的政策環境。實施『非禁即入』准入政策。對臺商投資適應經濟發展和公眾需求而出現的新興行業,凡法律、行政法規未明確禁止的,予以辦理審批登記注冊。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條件。允許坐落在濱海新區的臺商投資企業名稱直接冠以『天津濱海新區』或『天津市濱海新區』作為行政區劃。依臺商投資企業申請,允許將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置於字號之後,組成形式之前。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字號使用限制。允許臺商投資企業使用臺灣地區地方方言用語或投資者名稱的英文字母縮寫作為字號。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名稱行業用語限制。臺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達到3000萬元人民幣,企業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於國民經濟行業兩個以上大類的,允許其企業名稱中不使用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用語表述企業所從事的行業。允許臺商投資服務業企業使用表明其服務內容和服務方式的各類新興行業用語、行業字詞作為行業表述;允許進出口企業在名稱中直接使用『國際貿易』、『進出口貿易』等行業用語。
同時,放寬臺商投資企業出資方式。除貨幣、實物出資方式之外,鼓勵以專利、非專利技術等知識產權出資設立臺商投資企業(法律法規明確禁止者除外),非貨幣出資額最高可佔注冊資本的70%。允許臺灣居民在本市申辦個體工商戶。具體規定參照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各有關政策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