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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隨著投資者理財觀念的成熟,股票已經成為不少市民理財的重要手段,對證券投資諮詢服務的需求也在不斷增加。遺憾的是,市場上充斥著各種頭銜的證券投資專家,其中不乏『股市黑嘴』、『證券文盲』。為幫助投資者認識、了解正規證券服務人員,天津證監局負責人希望投資者能了解三類證券服務人員的區別。
『近期,證券監管部門針對證券服務人員進行了一系列規定。』天津證監局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中國證監會出臺的《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和《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證監會逐漸明確了證券經紀人、證券投資顧問、證券分析師這三類證券服務人員的身份、職能和監管體系。
規定對三類證券服務人員的服務對象進行了細分,證券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是初涉證券市場或諮詢服務需求不大的投資者;證券投資顧問主要面向有較高需求的普通投資者;證券分析師則主要服務基金、保險公司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由於服務對象不同,規定還對三類證券服務人員各自的資格條件、服務內容和主要禁止行為也進行了詳細規定。
與此同時,為保證規定的執行效果,監管部門還對上述三類證券服務人員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比如證券經紀人在執業過程中,要向客戶出示證券經紀人證書,證券公司要按月或按季將證券經紀人招攬和服務客戶賬戶的交易情況及資產餘額等信息提供給客戶;在投資顧問業務中引入了『冷靜期』制度,自投資顧問服務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客戶可以書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協議;如發布對具體股票作出明確估值和投資評級的證券研究報告時,公司持有該股票達到相關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要在研究報告中披露持股情況並在報告發布日及第二個交易日,不得進行與報告觀點相反的交易。
天津證監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對三類證券服務人員的事前把關和事後問責監管體系都已建立,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證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姓名、照片及相關信息。』 (記者張兆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