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日,大商會館大門緊鎖。
警方在大商會館將涉黃人員控制。
位於重慶南濱路的大商會館,每天車水馬龍,生意興隆,在做正規洗浴保健業務的幌子掩蓋下,內部卻一分為二。其二期會館內,還專門設置『護士房』等特色情趣房。招收30餘名小姐從事賣淫活動,每天接待約100名客人。
昨日,記者從南岸區檢察院獲悉,35名協助組織賣淫者,春節前全部獲刑。
群眾舉報
大商會館藏污納垢
據南岸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去年1月初,南岸警方接到大商會館附近居民舉報,大商會館打著保健、洗浴的幌子,向男性客人推銷性服務。
接警後,南岸警方迅速組織專案組於同月8日,派出便衣民警深入大商會館內部臥底調查取證。當晚,100多名民警包圍了大商會館。前期共捉獲了12名主管及主要負責人。
經審理查明,大商會館店長魏義虎(在逃)及經理王楠(在逃)等人組織策劃,在2009年4月27日大商會館二期開業後,在內部設置單間及特色情趣房,招募、容留賣淫小姐30餘名,專門從事色情服務。並建立了嚴格的管理制度,大肆組織賣淫活動。
當這12名管理人員被捉獲後,警方隨即向南岸區檢察院提請批捕,檢方在對這12人進行審查准備起訴階段,發現該組織龐大、從業人員眾多,而且其中大部分從業人員未能到案。於是檢方立即向警方提出繼續打擊深挖戰果的建議,警方再次組織專案組,並由檢方提前介入,引導警方對嫌疑人進行職務對應取證。
經過專案組數次抓捕行動,成功捉獲了漏網的23名協助賣淫者,一並提請檢察官審查批捕起訴。隨後,南岸檢察院對本案共35名嫌疑人以協助組織賣淫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春節前,法院一審判決這35名被告罪名成立。
生意火爆
每天接待約100人
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法院用數天時間多批次審理了此案。審理查明,大商會館二期內共計有約30名賣淫女,其中有相當部分來自東北地區,重慶本地也有一部分。
主要實施具體管理的人員名叫盛娟和於桂英,兩人屬於『師姐級』人物,主要負責對賣淫女進行管理,以及帶新進小姐熟悉環境,進行技能培訓,傳授賣淫經驗。據一位服務員供述,他在大商公館工作七八個月時間裡,共成功介紹了3000餘名男性客人接受性服務。
據稱,大商二期開業後,生意火爆,二樓共有16個包房,全部用於賣淫嫖娼,平均每天能接待100餘名客人,小姐一天少則接待三個左右,多的有七八個。工資是按賣淫次數提成,按服務種類,一般一次能提240元到400元不等。15天發一次工資,每名小姐的月收入在1—2萬元。其中一名小姐從新疆來渝僅3個多月,就掙了10萬元。
管理嚴格
遲到早退都要罰款
據多位證人證實,大商會館對小姐的管理相當嚴格,她們一日三餐都在會館裡吃,日常工作由主管安排。
這些女技師分為兩種,由手牌進行區分,8字頭的是做正規洗澡按摩的,9字頭的專門做賣淫業務。新來的小姐要交押金2000元,管理費1000元、服裝費800元、化妝費400元。這些錢都是從賣淫掙的錢裡面扣。大商會館統一對小姐配發避孕用品。
對於小姐上下鍾時間,會有專人記錄。上鍾時間,時間到了,用電話提醒小姐下鍾,為了方便管理,大商還對每位小姐的上下鍾時間種類輸入電腦進行管理。
對於小姐家裡有事要請假,或請病假,必須征得盛娟和於桂英的同意,如果遲到、早退、曠工,都要被罰款數百元。
據此,法院判決,這35名大商主管及工作人員,構成了協助組織賣淫罪,分別獲刑二年至10個月不等的刑期,部分人員被判緩刑。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南濱路大商會館,這裡平時車水馬龍的場面沒有了,在大商會館二期場地外,停車場只停了一輛車。幾扇玻璃門被大鎖緊鎖,透過玻璃望進去,裡面已布滿灰塵。而且一期的大門外,發現不久前仍在正常營業的大廳內雖有燈光,但大門上貼了一張紅色的通知:因大型維修暫停營業,業務辦理從初六開始,落款時間為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