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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某貿易公司老板林姓男子,前夜在臺北市東區防火巷脫褲准備裸奔,被警察撞見逮捕。林姓男子聲稱患有『性挫敗壓抑躁郁癥』,有時借裸奔減壓。警方依違反社會序維護相關規定裁罰6000元新臺幣,告誡他要克制衝動。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去年9月、12月,臺北市民族小學附近監視器錄得有男子裸奔身影。前天深夜,松山警分局東社派出所警察巡邏時發現,有男子突在敦化北路、南京東路口的防火巷脫下褲子,行跡鬼祟。警察盤問,男子蹲下聲稱要『大號』,被警察認出他為曾經被監視器錄下的裸奔男,將他帶回偵訊。
林姓男子聲稱自己4、5年前離婚後,出現裸奔的衝動行為。曾在美國就診,醫師診斷他患有『性挫敗壓抑躁郁癥』,每次病發,只有上街裸奔纔能減壓。
林姓男子坦承,前年多次在松山民族小學及內湖地區校園周邊暗夜裸奔,但絕無對任何人猥褻的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