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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返券促銷本是為了回饋消費者,但年前人人樂超市的返券促銷卻讓家住南開區的張先生十分不滿。『抵用券在使用時纔被告知沒有注明的諸多限制條件,這不是忽悠消費者嗎?』據了解,張先生遇到的問題並不是個案,市消協春節期間就接到5起相同的投訴。
春節前,張先生在人人樂超市購物,工作人員告知超市正在搞活動,購物滿88元可返一張5元的現金抵用券。張先生購買了400元的商品,換了4張抵用券。抵用券注明使用日期是正月初一到初七,可購買任何商品。初七,張先生專門去了趟超市,買東西時卻被告知購物滿68元纔能使用一張抵用券。『我算了一下,要想用完20元抵用券我至少還要再消費272元。可抵用券上根本沒有注明購物68元纔能使用一張,要知道有這種限制,我肯定不會專門跑來消費這20元抵用券。』
天津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相關負責人回復本報說,需購物滿68元纔能使用一張抵用券的限制條件在人人樂2011年1月15日到1月21日的海報上有詳細介紹,抵用券上這些內容一般都不印。該負責人還表示,只要是參加活動的消費者應該都知道這個限制條件。但是為了更好地回饋消費者,公司已緊急出臺了新措施,從2月10日下午到13日,消費者依然可以使用抵用券,並且取消了購物滿68元纔能使用一張的限制條件。
記者走訪了本市多家人人樂超市,在賣場記者並沒看到關於補救措施的任何通知和公告,記者又就此事諮詢了超市的收銀員,收銀員向值班長請示後表示確有此事。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消費者,都表示不知道有補救措施。
市消協
張先生投訴不是個案
對此,市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人人樂超市的抵用券上並沒有注明『購物滿68元纔能使用一張』的約定,沒這麼注明,或者說沒做出足夠的明示,超市在消費者使用抵用券的過程中就不能設置這種前提,否則超市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張先生遇到的並不是個案,春節期間市消協已接到5起消費者投訴,近期又陸續接到多起相同的投訴,此事已引起市消協的高度重視,目前正在介入調查。記者劉連松文並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