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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省文登市,一個名為『攬月湖旅游度假村』的建設項目正在緊鑼密鼓地施工。《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這個佔地1300畝的項目名為度假村,實質是高爾夫球場。盡管國家早就明確規定停建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但由於當地監管部門對此項目『一路綠燈』,致使這個違規項目得以頂風推進。
度假村裡建起高爾夫球場
『攬月湖旅游度假村』在文登市區東南10公裡左右。《經濟參考報》記者在現場看到,度假村內的高爾夫球場已基本建成。該球場坐落於文登市天福街道辦事處南潘家夼村、北潘家夼村等村,部分草坪已鋪設完畢,配套建築物正在施工。
『度假村只是一個幌子,高爾夫球場纔是真面目。』當地一位人士對記者說,文登市的真正用意並不是借助高爾夫帶動旅游,而是打著高爾夫旅游的旗號變相搞房地產開發。
在該項目的工程項目部,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這是一個18洞的高爾夫球場,項目佔地約1300畝,業主是文登天福攬月湖國際投資有限公司,2010年7月開工建設,由北京鴻虎高爾夫球場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得益於文登市政府的大力支持,這個項目進展非常順利,再有一年時間就能建成。』
據記者了解,文登天福攬月湖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東為文登市天福實業總公司(出資6000萬元)和上海舜龍房地產開發經營有限公司(出資4000萬元),公司法人代表為畢庶堂,經營項目有房地產開發經營等。
文登市天福實業總公司是該市天福街道辦事處河北社區居委會的村級集體企業,其法人代表畢庶堂是河北社區居委會的黨總支書記。
『由於這個項目違法佔地,老百姓一直在舉報。』有當地人士告訴記者。
政府部門『一路綠燈』
早在2004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就發布了《關於暫停新建高爾夫球場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至有關新的政策規定出臺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一律不得批准建設新的高爾夫球場項目。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該文件至今依然有效。
『這個高爾夫球場項目有手續。』文登市天福街道辦事處主任畢建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然而,時至今日,國家對高爾夫球場項目尚未『解禁』,天福攬月湖高爾夫球場項目是從哪裡獲得的審批手續呢?
在記者的堅持下,天福街道辦事處向記者提供了一份名為《文登市發展和改革局關於天福攬月湖旅游度假村項目的核准意見》的文件。該文件顯示,這只是一個酒店和商業服務項目,並無任何高爾夫球場項目的內容。
就是這樣一個違規項目,文登市環保局也為其辦理了環評手續。記者獲得的《文登市天福實業總公司攬月湖旅游度假村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顯示,『此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文登市環保局在審查意見中也認定:『項目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同意建設』。國家環保部環評司一工作人員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堅決不允許為高爾夫球場項目審批或變相審批環評手續。
『高爾夫項目是國土資源部明令禁止的,我們決不會安排供地。攬月湖旅游度假村是旅游項目,不是高爾夫項目,所以我們為其辦理了部分土地手續。這個項目周圍的1000多畝地是綠化用地。』面對一個已經基本成型的高爾夫球場項目,文登市國土局一位劉姓副局長竟如此表示。
文登市發展和改革局、威海市發改委、山東省發改委三級項目審批部門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都表示:在文登市范圍內,未審批或核准高爾夫球場項目。
記者一再要求查閱有關該高爾夫球場項目的審批或核准手續,畢建衛最後承認『該高爾夫球場項目沒有任何項目審批手續』,希望記者『多理解,多支持』。
『這是一個典型的以租代征的違規項目,高爾夫球場大部分用地是從南潘家夼村等地租用的,沒有合法的土地征用手續。項目動工以來,一直有群眾舉報。』有知情人向記者如此反映。
警惕違法現象成為『潛規則』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文登市采訪發現,天福攬月湖高爾夫球場項目是借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建設實施之機上馬的。
2010年2月,『年內開工建設攬月湖度假山莊項目』被寫入文登市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同年3月31日,在天福攬月湖高爾夫球場開工前,文登市一副市長在『2010年城市觀點論壇』上對媒體說,『不久的將來,我們將會看到韓國友人專程乘飛機到文登打高爾夫。』
『高爾夫項目上馬前,一些部門的相關人員就政策風險問題向市領導表示過擔心。市有關領導在一次會議上表示,實施區域振興規劃,就要敢於突破禁區,這也不敢乾,那也不敢試,區域振興還不成了一句空話?』文登市一位經濟部門的乾部對記者說。
據這位乾部透露,去年年初,文登市曾專門召集市直有關部門開會,就攬月湖高爾夫球場項目風險問題進行評估,最後佔主流的意見是:很多地方都在建高爾夫球場,聽話的吃虧,不聽話的得利,項目先建起來,最多通過繳罰款使項目『既成事實』。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袁鋼表示,高爾夫球場之所以屢禁不止,最重要的原因在於:一是違規企業跟地方政府利益結合在一起;二是法規制度執行不力,在『法不責眾』心理驅使下,一些違法現象成了『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