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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今天,北京市出臺了落實『國八條』的樓市調控細則,明確規定外地人在京購房須提供5年納稅證明、已有1套房的本市居民限購1套房、已有2套房的本地人和已有1套房的外地人暫停售房等。輿論普遍認為其調控力度嚴於『國八條』。
關於限購,細則要求,自本通知發布次日起,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暫住證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本市有效暫住證和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細則》要求加強對購房人資格的審核,確保限購政策落實到位。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公安、稅務、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門要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購房人資格核查機制。對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購房人,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並由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對未嚴格核實購房人購買資格、違規簽訂商品住房銷售合同或代理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依法嚴肅處理。
在信貸政策方面,《細則》要求進行差別化信貸政策,要求各金融機構和北京市公積金住房管理中心,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要切實實行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對違規機構要嚴肅處理。
《細則》要求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確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佔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各類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於住房建設用地年度供應總量的70%。商品住房用地計劃供應量不低於前2年年均實際供應量。(記者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