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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昌奇 學者
原題:『旁人』的痛楚
我們不忍看旁人遭罪,對他者的痛楚能感同身受,這是人性善的一面。
這種善從何而來?按照孟子的說法,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他將惻隱之心看作善端之一,是人之為人的根本。
如果套用現代社會科學的標准,孟子老師的解釋顯然是不能算數的,大可以歸到同義反復的錯誤類型。甚至,連『人性』、『善』之類大而無當、無法操作化的概念,大概也應該一並拋棄了事。但面對旁人的痛楚,我們會有那種感受,這一點是確鑿無疑的。至於如何命名這種感受、解釋是否『科學』,好像並不那麼重要。
面對乞討孩童,我們會有那種感受。我相信,這是讓很多人參與隨手拍照解救行動的驅動力。拍照,讓我們不再是冷漠的路人,盡管在終極意義上,我們始終只能是一個旁觀者,但行動讓他人的痛楚進入到我們的生活世界之中。從這層意思上看,真正得到『解救』的,可能並不是他人,而是我們自己。
老實說,我很反感『解救』這個詞。這個詞,讓我聯想到的,是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等待去解放的億萬亞非拉兄弟,是陷進火坑等待正人君子解放的『失足婦女』。類似的語式,曾經那麼持久地烙在我們好幾代人的意識之中,以至於這一詞匯的使用者對它所包含的虛妄的優越感的成分已然毫無察覺。
隨著『解救』行動的擴大化,隨手拍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盡管如此,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隨手拍給我們呈現出社會底層生活的真實狀況。他們的痛楚,超出了我們多數人的想象。可能也正因為如此,無論隨手拍的發起者還是反對者,現在都轉而謀求推動制度方面的解決方案,但兩者差異甚巨,可謂漸行漸遠。
發起方的目標是立法禁止兒童乞討,反對者則呼吁必須先完善兒童福利制度。前者,意圖以權力遏制惡行;後者,則希望以基本人權的保障消除惡端。權力與權利,是兩者的分野。以目前的情勢和政府的行為邏輯來判斷,立法禁止易,而完善福利制度難。
如果僅止於立法禁乞,其社會後果是令人擔懮的。在福利安排和社會救濟雙雙缺位的情形下,貧困兒童的生活難有出路。僅靠我們的惻隱之心、良善並不能給他們提供足夠和持續的支橕。在現代社會,保障包括貧困兒童在內的窮苦者達到基本生活水平,是現代政府不可推脫的責任,是文明的政治倫理的內在要求。
完善兒童福利制度,與本屆政府提出的關注民生、調整國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執政目標是一致的。完善兒童福利制度,要落實在義務教育、公共醫療、監護人制度等各個具體方面,這需要我們不斷地推動。作為有惻隱之心的『善人』,我們有行善的驅動力;同時,作為納稅人,我們有權利和義務敦促和監督政府完善和落實福利政策。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合二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