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8日電據『中央社』報道,因案被判刑定讞的吳淑珍,18日上午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後,由救護車載送到高鐵左營站,搭乘高鐵前往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吳淑珍並未戴戒具。
據悉,陳水扁、吳淑珍因龍潭購地案、前臺北101大樓董事長陳敏薰人事案等被判刑定讞,陳水扁已於去年12月2日發監執行,吳淑珍應執行刑期17年半,由臺北地檢署囑托高雄地檢署代為執行。吳淑珍被送到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後,醫療團隊將評估是否適合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