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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加拿大媒體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已下令驅逐了一位逃至加國的中國經濟詐騙犯。這位名為曾漢林的中國通緝犯已於當地時間16日登上飛機被遣返回中國,17日下午抵達北京。由於該名犯罪嫌疑人被列入中國警方『10大詐騙通緝犯』名單中,此事引起了外媒的廣泛關注。
加拿大《環球郵報》2月16日報道,曾漢林曾是中國廣東的一名商人,2000年卷入一場金額達800萬美元的經濟詐騙案,受到中國警方追捕。他與妻子持多美尼加護照逃往加國,『地下生活』四年後被移民部門發現,遂向加當局提出避難請求。但由於他在中國警方『10大詐騙通緝犯』名單,加拿大移民當局拒絕了他的請求,並下發了對他的遣返令。
報道稱,曾漢林及其律師多方活動,希望加當局撤消該遣返令。今年2月15日,曾的律師丹·金韋爾還警告聯邦法院稱,曾回到中國後,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或『遭受酷刑』。但加拿大聯邦法院皇家律師克裡斯蒂娜·德格提斯於同日表態,認為曾回國後只會面臨目前已受到的『合同欺詐』指控,最多會被判處有期徒刑。曾對自己會被處以死刑的擔心『純屬猜測』。
2月16日早晨,加拿大聯邦法院法官博伊文裁定,法院不會延緩對曾漢林的遣返令,他於當地時間16日下午由加拿大兩名邊境部門官員押送登機,17日下午抵達北京,交由中國公安機關接管。
曾漢林
據悉,曾漢林英文名Hany Zeng或Han Lin Hany Zeng,是中國大陸『重大經濟犯罪通緝犯』之一。上世紀90年代,受益於中國的國企私營化政策,曾漢林白手起家成百萬富翁,擔任了廣東飛龍集團公司法人代表。該公司專營付運、運輸服務與機械制造,總價值一度上昇至1500萬加元。
1997年3月6日,成都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成都聯益集團有限公司所控股的公司)決定進行資產重組,而廣東飛龍集團此時正想『借殼上市』。
但到1999年8月聯益公司向成都公安報警說發現本屬於自己的價值6000多萬元的40%法人股已經被飛龍公司質押了3500萬元。
中國公安部於2000年發出第3號通緝令追捕曾漢林。通緝令列舉的主要犯罪事實是曾漢林涉用虛假手段,偽造銀行存款證明,簽訂股權轉讓合同騙成都聯益公司持有的『成都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40%的法人股(價值6500萬元人民幣)在銀行質押貸款3500萬元人民幣後逃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