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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昨天記者從公安部獲悉,在我國公安機關和加拿大邊境管理局的積極協作和密切配合下,名列我國警方『10大詐騙通緝犯』、潛逃加拿大12年之久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曾漢林於2月17日被遣返北京首都機場。
1997年10月至1998年8月,犯罪嫌疑人曾漢林隱瞞事實真相,采用虛假手段,使用偽造的銀行存款證明和匯款憑證,簽訂股權轉讓合同,詐騙成都聯益(集團)公司持有的『成都聯益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價值6500萬人民幣的40%法人股,隨即在銀行質押貸款3500萬元人民幣後潛逃至加拿大。
案發後,四川省成都警方報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2000年8月,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布紅色通報。
曾漢林潛逃後,我國公安機關堅持不懈地對其開展境外追逃工作,迅速向加方提出緝捕、遣返請求,並及時提供曾漢林涉嫌犯罪的相關證據材料。近日,曾漢林非法移民訴訟審理終結並被判決執行遣返。(記者穆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