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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4年間,擔任出納員的妹妹為了給哥哥籌款做生意,竟然先後從自己公司挪用7000萬元巨款。兩人還曾裡應外合,私吞公司300多萬元的貨物。昨日,被告人邱慧凌、邱玉玲兄妹倆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在廣州中院受審。
湖南籍女子邱玉玲今年34歲,原為廣州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出納員。其兄邱慧凌,39歲,曾在2000年因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據廣州市檢察院提出公訴,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邱玉玲利用職務之便,擅自挪用廣州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的銀行承兌票24張,共計2955萬元,提供給邱慧凌所在的長沙華城輪胎貿易有限公司經營使用。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邱玉玲受邱慧凌指使,又先後15次擅自挪用公司賬戶上的公款4175萬元,電匯給邱慧凌所經營的幾家公司使用。
除上述挪用公款犯罪外,起訴書還指控兩人有一筆貪污犯罪。2008年2月,邱慧凌偽造中國銀行322.6萬元電匯憑證傳真給廣州華南橡膠輪胎有限公司,騙取相應價值輪胎。隨後,邱玉玲使用偽造的中國工商銀行特種轉賬貸方憑證虛假入賬,將價值322.6萬元的輪胎佔為己有。
庭審中,兄妹倆對挪用公款的指控表示認罪。邱玉玲稱,哥哥的公司經營不善,需要資金周轉,纔鋌而走險。據了解,兄妹倆已經退回包括奔馳車在內共7輛汽車、8處土地房產、資金等共計2515萬元,目前仍有4000多萬元未歸還。其家屬表示,有些債務在向別人追討,一定盡快將挪用的公款歸還。(記者/劉冠南實習生/夏靜通訊員/穗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