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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財政局一官員李某伙同他人,將財政局基建專戶資金9400萬元人民幣轉移侵佔,案發前潛逃。2月19日,記者從鄱陽縣宣傳部獲悉,該縣已組成專案組全力偵查此案,目前已抓獲4名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495萬元,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及分管領導程四喜被免職。
2月11日下午5時許,鄱陽縣公安局接到報案稱,該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伙同該縣農村合作聯社城區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涉嫌采取偽造公章、私自開具支票、提供虛假對帳單等方式轉移農村信用聯社城區分社存儲資金9400萬元。
警方對此案進行調查發現,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縣農村合作聯社城區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利用職務之便,逃避財政局劃撥專項資金審批手續,以私蓋偽造的公章,提供虛假對帳單等手段,將縣財政局存儲在信用聯社城區分社的基建專戶中的資金9400萬元轉至李華波、徐德堂預先注冊的鄱陽縣錦繡市政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帳戶上。
因案情重大,該縣在第一時間召開了縣委常委辦公會、縣長辦公會,迅速成立了由縣長擔任組長、相關縣領導任副組長的案件偵破領導小組,下設案件偵辦、新聞發布、審計整改等五個工作組,抽調縣紀委、公安局、檢察院、審計局、司法局等單位40餘名骨乾力量組成專案組。專案組火速采取了偵查行動,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追繳贓款495萬元。
2月18日,鄱陽縣委專門召開常委會議,對『2·11』案件負有領導責任的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及分管領導程四喜兩人予以免職。會議責令有關部門加大資金追繳和追逃力度,認真接受輿論監督、民眾監督。
鄱陽縣還將對全縣各單位的財務情況進行深入清查,堵塞漏洞,確保資金安全;同時由縣紀委牽頭,對全縣領導乾部及其配偶、子女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對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一律予以整改。
另據悉,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宣布,對鄱陽縣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書記、理事長吳智敏予以停職檢查。
目前查明涉案資金中3160萬元的去向,餘款去向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目前,李華波等人的部分犯罪事實初步查清,關鍵證據確鑿,相關涉案人員已被逮捕和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賬號已被凍結,專案組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王昊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