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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好的公共政策,如若要移植到他地,很可能『水土不服』。而某些從形式到內容都乏善可陳的政策,卻往往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北京市的限購與戶籍掛鉤政策甫一出臺,其他大城市『見賢思齊』,緊隨其後。新華網2月20日的報道說,上海、廣州、南京、南寧、濟南、貴陽、長春、青島等地近日出臺的住房限購細則,均與戶籍等條件掛鉤。
這幾年,很少有一項公共管理政策像住房限購一樣,引發如此巨大的輿論衝擊波。有專家指出,政府直接硬性扭曲需求的行為是准計劃經濟的復活,在所有調控市場的手段中,限價是最壞的,是非萬不得已不能輕易使用的手段;比限價還要壞的,就是限購。
原本以為,『戶口門檻』已被公民社會激憤的唾沫淹沒,很難再有翻身機會,不料這種歧視性思維死而不僵,很容易地卷土重來。現在看來,比限購更壞的,是限購與戶籍掛鉤。這已成為樓市調控『京版細則』中引發爭議的一大焦點,甚至有論者懮心忡忡,稱此舉可能引發『公民社會向身份社會的急速逆轉』。
這裡有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房價真是『外地人』拉高的嗎?這種怪罪貌似有理,其實是典型的偽命題。房價高企,經調查發現外地人購房很多,於是就說外地人推高了房價。如果這個論調能夠成立,那麼物價部門是否可以得出結論,外地人太多,推高了城市豬肉價格;交通部門是否可以得出結論,城市裡外地車太多,造成了交通擁阻;衛生部門是否也可以得出結論,醫療價格飛漲,使因為外地人來看病的太多。動輒拿外地人說事,是相當無稽的。
房價高漲,有多方面的原因,比如炒房,開發商暴利,土地財政下的高地價,流動性過剩等等。在我看來,初期可能源於炒房,後來由於開發商的不當得利,現在則更多的是源自畸高地價和流動性泛濫。一味指責外地人買房推高房價,除了轉嫁矛盾,別無一用。其實,即便外地人真給房價添了麻煩,他們不違法不違規,最終還是轉化成了城市GDP。
納稅也成了此次城市限購的『撒手?』。沒有戶口的人買房要三年五年的個稅證明,那麼為何有戶口的人不需要?難道有本地戶口的人就不需要納稅了?如果說這不是歧視,什麼纔算歧視呢?收了稅卻不提供同等待遇,顯然有悖於權利義務對等理念,其本質是假借公共政策對外來人口進行變相掠奪。
應該說,城市是自然長大的,也是勞動創造、物質和精神財富長久蘊積的結果。在建設城市的時候倡導『五湖四海』精神,廣納四面八方的人力資源,但在滿足納稅人基本居住需求時卻把外來人口排除在分母之外,城市是否該向外地人退稅呢?
在我看來,外地人購房不僅不應有『原罪』,更應予以制度性的體恤與悲憫。背井離鄉的艱辛、起早貪黑的勞碌,鼓勵外地人為城市流血流汗,為何容忍不了他們買一小間住房?即便炒房團,也基本都是民間行為,這顯然不是影響一個城市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決定因素,正如節慶和假期的流動人口會消費城市不菲的糧油大米,我們何以不需要對『外地人』保持價格的警惕呢?
倘若非要追究高房價之『原罪』,我認為『罪』在城市管理者自身。經濟學家凱恩斯有句名言:政府的當務之急,是要去做那些迄今為止還根本不曾為人們付諸行動的事情。房價之高低,有更多技術層面的事需要我們去正視、去實踐。
執行一項公共政策,要先看看參加者擁有什麼身份,是本地戶口還是外地戶口。盡管諸多外地人已成為城市發展不可缺少的一分子,城市仍然以一聲『對不起』,要將你推至門外——這種匪夷所思的舉動,如今仍在一些地方爭相上演。在戶籍制度堅冰逐漸松動,全國許多大中城市紛紛降低外來人口進入『門檻』,並嘗試給予外來人口『市民待遇』的今天,這種購房與戶籍掛鉤的發明創造,讓每個人頭上都拖上一根笨重的『戶籍辮子』,委實難看得很。
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動輒采取措施限制外地人,實際上反映了一個城市在公共管理方面的無能。公正、公平是公共政策的基准性價值,是體現政策公共特性的基本維度。我們不能要求一項公共政策完美無缺,但最起碼,城市政府的決策者要戒掉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養成的動輒政府管制的『管制之癮』,尤其應對市場經濟規律這只『看不見的手』和輿論『用嘴投票』、民眾『用腳投票』的民意保持一份『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