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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雨 媒體人
先是網帖披露,作為國家級貧困縣,江西鄱陽縣一年財政收入僅僅4.1億元,卻在數年間被『蒸發』掉近億元。隨後當地官方證實,從2006年起,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股長李華波伙同他人,將財政局基建專戶資金9400萬元人民幣轉移侵佔,案發前潛逃。目前該縣已組成專案組全力偵查此案,並抓獲了4名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495萬元,縣財政局局長歐陽長青及分管領導程四喜被免職。
股長,這在官員系列中都夠不上級別,難怪有的媒體在報道此案時要特意在李華波的職務後加注:最基層的管理乾部。然而,就是這名最基層的管理乾部,卻完成了轉移侵佔巨額國家資金的『大手筆』。讓人意外的地方還在於,從開始作案到案發,侵吞上億元的資金並非一朝一夕之功,最後卻要等到嫌疑人躲在神秘的地方,自己打來電話,這一驚天大案纔浮出水面,而且破解作案的手法乃至控制其他涉案人員,也還要以嫌疑人逃離前留下的一份內容詳細的書信為線索。
關於這太多的意外,縣財政局長一律應以『不知情』,涉案農村信用社的負責人則說『家賊難防』。這樣的回應當然無法平息輿論洶湧的質疑。財政局和農村信用社都有嚴格的監管制度,按照財政賬戶管理流程,凡是動用資金,必須由用款單位提出申請、業務股室出具意見、預算科室核定指標、分管領導審核簽字、局長簽字批准,然後由業務股室開具支票、加蓋公章和經手責任人私章,支票最終送達銀行纔能進行資金劃撥。李華波僅僅因為私刻了一枚假公章,就能在長達幾年的時間裡,越過7個資金管理環節,神不知鬼不覺地調動近億元的資金,其中的監管漏洞之大,遠遠不能因嫌犯『處心積慮』、『精心謀劃』就能輕輕掩蓋。
案發後涉案的兩個單位財政局和農村信用社的一番相互責難頗有意味。農村信用社的負責人說,嫌犯卷走的資金,『都來源於縣財政局的專項賬戶,說白了就是縣財政局的錢』,而財政局的官員則強烈反對,認為嫌犯『用一枚假公章,卷走的是信用聯社的資金』。旨在減輕責任的這番相互責難在公眾看來真是太無趣了,無論是財政局還是信用聯社的錢,不都是國家的資金和社會的財富嗎?把國家的資金和社會的財富不當回事,這是不是導致最終釀成大事的隱秘心理?
拔出蘿卜帶出泥,而這次帶出的『泥』是當地埋藏許久的積弊。縣財政局長在該案中究竟應負何種責任,這是有待調查的後話。而經由此案,鄱陽縣以外的人們纔知道,這位財政局長曾經受過『開除黨籍』的處分,幾經起伏纔至目前這個位置,公眾油然而生『是否帶病提拔』的疑惑自在情理之中。人們還知道,局長之子經商開酒店,同時又在交警大隊掛職,在從不上班的情況下工資由縣財政局發放。媒體披露,此案發生之後,鄱陽縣將對全縣各單位的財務情況和領導乾部及其配偶、子女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的情況進行深入清查。從時序上看,清查顯然是案發的一個結果,公眾難免會為此困惑:在此之前,官員之子吃空餉、經商辦企業是否就不是值得重視的問題呢?莫非要在出了驚天大案之後,纔會意識到這些早該堵上的漏洞?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嫌犯之所以得逞,一個客觀因素是其套取的系上級撥付用於病險水庫、農田改造的專項資金。眾所周知,鄱陽縣經常遭遇洪水威脅,國家專項資金又必須保證專款專用。可以認為,正是由於國家撥付給鄱陽縣的專項資金沒有用到其規定的用途上,而且其長期閑置又無人注意,纔給嫌犯提供了可乘之機。此案暴露出國家專項資金被一些地方視為唐僧肉,利用各種名目巧取,到手後又隨意使用甚至揮霍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