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率、流動性指引預計將先期發布;撥備率2.5%仍需和財政部做最後協商,過渡期為大行2年達標,中小行5年達標;動態資本工具短期內將不會再次提高銀行資本要求
【財新網】(記者 馮哲)大行權威人士上周末向財新記者透露,銀監會上報的資本充足率、撥備率、杠杆率、流動性四大監管新工具已於近日獲國務院批復,具體指引已進入最後一輪意見征詢。
"最後一次征詢意見,主要還是流程需要,主要內容已經敲定。"該人士表示,預計杠杆率、流動性指引預計將先期發布;撥備率(2.5%)仍需和財政部做最後協商,過渡期為大行2年達標,中小行5年達標;動態資本工具短期內將不會大幅提高銀行資本要求。
"杠杆率進入最後一輪征詢意見,截至本月25日,預計最快3月份指引具體指引就會下發。"另一位大行風險部負責人透露。
多位監管人士向記者表示,前期倍受爭議的撥備率新規原則上不會大幅度影響銀行利潤,以實現平穩過渡。
銀監會自2009年底結合國際銀行業監管改革趨勢,開始制定一系列新型監管工具,後被業界稱為中國版"巴塞爾Ⅲ"。其主要涉及對資本充足率、杠杆率、撥備率、流動性四個方面。其中,資本充足率要求的提高和撥備率(2.5%)指標的引入,對銀行資本和利潤有明顯的影響,備受市場關注。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亦在2009年四季度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上強調,希望這四項基礎監管指標,盡早發布規則,力爭兩年內開始實施。
根據最新下發的《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推進改革發展加強風險防范的通知》顯示,銀監會將加快推動巴塞爾Ⅱ和巴塞爾Ⅲ的同步實施,今年起步,並在"十二五"期間全面實施新的國際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