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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報告稱,在新加坡工作的20萬中國移民遭到不公正對待、歧視,權利受到侵犯,但很少能獲得法律救助,因為他們受到僱主控制。這份名為『寬容僱用』的報告呼吁中國和新加坡簽訂保護移民工人權利的三項國際協定,並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工人權利。
外國工人在新加坡經濟中作用關鍵。2009年,100萬移民佔據新加坡勞動力的1/3,其中中國移民主要從事建築、制造和運輸業。新加坡是世界上除日本外的第二大中國勞工市場。
報告說,不公正對待甚至從中國工人還沒離開本國就已經開始。中國法律規定,海外勞工承包商最多只能收取1.9萬元人民幣的傭金,但報告發現,赴海外打工的中國人要為兩年期的合同支付3萬元人民幣的傭金。中國法律同時規定,出國前,中國勞工要簽遵守打工目的地國家法律的僱用合同。實際上,很多中國工人沒有合同,只有關於工資和工作時間的口頭協議。
他們到達新加坡後,很多人被要求上交護照,即使按照當地法律這是違法的。對於新加坡100萬外國工人來說,該國僅有35棟政府批准和專門建造的宿捨。根據《海峽時報》報道,2009-2010年,新加坡政府檢查的1460處外國工人住所中40%居住條件令人無法接受。
報告發現,建築業和服務業的外國工人收入是同職業當地工人的一半。來自中國的工人每天工作10-12小時,每月休息兩天。一個新加坡人2009年每周平均工作46小時,平均月工資是3872新加坡元。
報告發現,2009年,外國勞工因違反勞動法向新加坡人力部投訴的比例是0.36%,而新加坡人的投訴率是0.84%。經歷過調解和勞資爭議法庭法律訴訟的多數受訪者表示,新加坡在證據和程序上非常嚴格,法院也很公正。但他們發現,一旦回到中國,執行判決就非常難。報告說,中國應該大力加強監管該國迅速擴展和日益無序的勞力輸出業務。▲(作者馬克•奧尼爾,向陽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