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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從今天上午召開的浙江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會議上獲悉,2006年至2010年的五年間,浙江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職務犯罪案件6595件7972人,其中縣處級以上乾部756人(包括廳級乾部49人),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近百億元。與此同時,由於一直狠抓規范執法和辦案質量,浙江檢察機關職務犯罪案件偵查工作保持了辦案數量、質量和效果有機統一的良好發展態勢。
據介紹,近五年來,浙江檢察機關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強化辦案措施,加大辦案力度,突出查辦大要案和重特大案件,取得了新成效。2006年至2010年,全省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案件5515件6744人,其中縣處級以上乾部703人(包括廳級乾部45人)。在查辦的這些反貪案件中,大案達4152件,佔立案總數的75.3%,通過反貪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93.15億元。在高檢院反貪總局組織的綜合考評中,浙江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連續多年名列前茅。一度相對滯後的反瀆工作近五年來也得到了長足發展,五年間,全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各類瀆職侵權案件1080件1228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06件455人,處級乾部49人,廳級乾部4人,反瀆辦案數逐年上昇,2010年的立案人數和2006年相比已翻了一番還多,辦案規模持續擴大,反瀆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和認知度明顯上昇。
在偵查辦案中,浙江檢察機關注重提昇辦案效果,延伸辦案職能,服務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頗受黨委、人大和社會各界的好評。為適應規范執法、增強執法透明度、提高執法公信力的要求,浙江檢察機關積極探索有利於促進規范辦案的工作機制。通過落實立案、撤案、不訴『雙報批、雙報備』制度和人民監督員制度,認真貫徹執行修訂後的《律師法》,嚴格執行職務犯罪案件逮捕權上提一級制度,規范訊問全程同步錄像工作,加強辦案工作區建設等一系列措施,不僅有效防止違法違規辦案情況的發生,促進了辦案質量和效率的提高,也保障了辦案的安全。
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今天要求全省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以提昇三個效果有機統一辦案質量為總抓手,加快推進偵查方式轉變,不斷提高偵查能力,通過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深化三項重點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健康發展。(范躍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