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2月23日消息(記者馬闖張華傑)今天(23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加重了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處罰。草案二審稿對此罪的起刑點是拘役,此次審議提高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草案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