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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昨日從市環保部門獲悉,本市按照國家環保部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嚴格規范監督管理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工作,促進企業加強環保舉措,推動企業轉變發展方式,對於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不准其上市。
據悉,按照環保部的要求,本市將加大對企業環境安全隱患的現場排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嚴厲處罰弄虛作假行為。尤其是對於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和尾礦庫的企業,安排經驗豐富的人員加強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要求企業整改。對於存在重大環境問題的企業,須待其全部完成整改且經現場核實後,纔可出具同意的核查初審意見或核查意見。如發現公司存有弄虛作假、故意隱瞞重大違法事實的行為,環保部門將及時終止核查,且在1年內不再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
本市還將加強對企業環保違法行為的監督管理,自8月中旬起,對申請核查前1年內發生過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環保部門將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請,包括:發生過重大或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被責令限期治理、限產限排或停產整治,受到環境保護部或省級環保部門處罰,受到環保部門10萬元以上罰款等。 (記者孔令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