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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劉先生回憶,大年初五的晚上7時左右,他家中及附近居民開始集中燃放鞭炮。此時劉先生正好走到家門口,見鄰居喬某拿著一掛鞭炮准備在樓道外燃放,二人互相拜了年。之後,劉先生便上樓回家,喬某隨即點燃了鞭炮。當劉先生掏出鑰匙准備開門時,對門鄰居王奶奶家的寵物狗正蹲在門外,由於被鞭炮聲驚嚇過度,原本溫順的小狗見到劉先生顯得焦躁不安,就在劉先生開門的那一刻,小狗突然朝劉先生的小腿狠咬了一口,頓時,劉先生的小腿就流了血。
事發後,劉先生花了將近1000元治療,但小狗的主人王奶奶只是過來看了看他並沒有提出賠償。當劉先生找到王奶奶提出賠償自己治療費的要求時,王奶奶卻說,小狗是受到的爆竹聲的驚嚇纔咬傷了人,責任不在自己,劉先生應該找當時放鞭炮的人賠償。幾天後,劉先生找到了當時放鞭炮的鄰居喬某,喬某雖然承認當時自己在放鞭炮,但劉先生無法證明小狗是因為他燃放的鞭炮所驚嚇的,因此不負責賠償劉先生的治療費用。
律師說法:天津津濱正通律師事務所於婧婧律師表示,就此案例來看,劉先生可以直接起訴寵物狗的主人王奶奶,要求其做出賠償。因為根據《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由於受害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擔民事責任。由於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害的,第三人應承擔民事責任。而王奶奶『狗被鞭炮嚇著了纔咬人,責任我不負!』的說法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如果王奶奶能夠拿出是由於喬某放鞭炮而造成寵物情緒失控的證據,纔可將喬某的相關責任追加進來,這時,燃放煙花爆竹者喬某則不能以沒有因果關系而拒絕承擔責任。(記者張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