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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23日電(記者蘇雪燕、劉詩平)針對近期部分媒體報道稱『銀監會已放松房地產信托貸款』,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23日對新華社記者表示,銀監會對房地產信托業務的監管政策和要求未發生改變。
近期有媒體報道說,雖然沒有發文放開房地產信托貸款,但自今年2月份以來,銀監會已不強行制止信托公司發放房地產信托貸款的行為,不過重啟後的房地產信托項目利率都高達15%以上。
對此,銀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說,自2005年起,銀監會陸續頒布多項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規定,銀監會對房地產信托業務的監管政策和要求未發生改變。銀監會將密切跟蹤房地產市場最新變化情況,繼續堅持相關監管政策和要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
據了解,從2005年起,銀監會陸續發布了多個關於房地產信托業務的監管文件。迄今為止,銀監會對房地產信托業務的監管政策和要求,除最低資本金、二級資質、『四證齊全』外,還包括禁止向開發商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禁止進行商品房預售回購、禁止信托公司以信托資金發放土地儲備貸款,以及將投資附回購形式的變相融資行為視同貸款管理等一系列監管政策,初步形成了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的政策體系。
銀監會於2010年底頒布了《關於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進行業務合規性風險自查,以控制房地產信托業的增長規模,並排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