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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認定為違建要求拆除的深圳『海上皇宮』日前獲准開業,很多網友稱政府部門是在『扇自己的耳光』。22日,深圳市龍崗區海洋與漁業局回應稱,『海上皇宮』之類海上案件執行無前例可循,綜合考慮各項因素,決定對其拆解改造功能後經營休閑漁業項目。
多部門無權監管『海上皇宮』
據悉,『海上皇宮』拆解改造後,深圳市區兩級海洋部門經現場審核先後對其頒發了『養殖登記證』和『休閑垂釣證』。『海上皇宮』既向游客有償提供飲食,又有廁所等需向海洋排污的設備,但對『海上皇宮』監管的只有海洋部門。22日,深圳市人居委水污染生態保護處處長楊軍、龍崗區環境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劉武新、南澳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陳東如均表示,因『海上皇宮』在海上,所以不對其行使管轄權。
海洋與漁業局爆破拖離易致災害
22日,龍崗區海洋與漁業局發布通報稱,類似『海上皇宮』的海上案件執行無前例可循,綜合考慮防止海域污染、相鄰養殖戶的財產人身安全和大型拖船進入困難等因素,爆破拆毀、整體拖離拆遷等方案均可能造成次生災害,形成安全隱患。
根據當前我國海洋經濟發展的新形勢,結合龍崗區海域實際及社會群眾、當事人的訴求,綜合考慮『符合功能區劃』『資源利用最大化』及『不產生新的環境污染』等多方面因素,經反復調研論證,最終決定將該構築物拆解拖離,根據其結構及功能要求改造成為1個養殖漁排和1個休閑垂釣漁排,作為休閑漁業項目依法依規對外經營。
改造後符合各項要求
通報稱,『海上皇宮』構築物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海上精英娛樂有限公司於2007年以經營休閑漁業項目的名義辦了經營執照,但沒對『海上皇宮』構築物進行休閑漁業項目經營,而是作為私人會所,不對外開放,造成了不符合海洋功能區劃要求、無法辦理合法手續、非法佔用海域的事實。而經改造成休閑漁排和養殖漁排後,既符合功能區劃要求,又符合其公司經營資質的要求,可以依法完善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