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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報溫州2月23日電 今天下午,溫州市政府通過了樓市調控有關實施意見。根據這一實施意見,溫州市的商品房限購措施將更加嚴厲。
根據意見,溫州市居民新購買商品房,繼續執行去年10月出臺的限購1套的政策,即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能夠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溫州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與寧波相同,此次新政對購房家庭既有的住房套數做出了認定,將其作為判斷是否具備購房資格的條件——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溫州市內向其售房。對於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同時,溫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的建設力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量,今年該市要建設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87萬平方米共9960套。溫州還擴大了廉租住房保障覆蓋面,並逐步提高實物配租比例。
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再次成為調控重要手段。對於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准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准利率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