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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國CNB新聞今天報道,韓國家庭法院24日判前總統金永三親子鑑定訴訟中敗訴,判決一名金姓男子爲金永三私生子。
2009年10月,這名金姓男子,向法院訴訟,要求金永三承認自己是其私生子,法院要求金永三和該男子進行親子鑑定。然而,金永三並沒有對法院要求作出迴應。
隨後,法庭進行了七次辯論,金永三均未出庭,也未委派律師代理。最終,韓國家庭法院依據原告提供的書面材料等證據判決,金某爲金永三親生子。
2005年,一名女子曾聲稱自己是金永三的女兒,一紙訴狀將金永三告上法院,要求金永三進行親子認定。但是,在宣判結果兩2周前,該女子突然撤回訴訟。
金永三,韓國政治家,1992年當選爲韓國第14任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