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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的李某在本市一小區從事保安工作,他猥褻年僅12歲的女網友小麗(化名),長達一年多。昨天,記者從豐臺檢察院獲悉,李某涉嫌強制猥褻兒童罪被批准逮捕。
2008年12月,李某在網吧玩網絡游戲時,結識了該小區內年僅12歲的女孩小麗,2009年7月,李某上網時瀏覽不良網站,心生邪念。他以玩網絡游戲為名,將小麗約到自己的暫住地,采取暴力脅迫方式對小麗進行猥褻。李某威脅小麗不許聲張,否則就不帶她玩網絡游戲。小麗年少無知,且沈迷於網游,就悶不做聲,沒有說出此事。就這樣,李某猥褻小麗長達一年多。2010年11月,被害人小麗的父母發現女兒經常頻繁上廁所,經過詢問纔得知實情,家長立即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