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衛生部獲悉,衛生部等6部門今日發布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產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不得生產、銷售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
公告稱,根據《食品安全法》關於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許使用范圍的規定,經審查,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已無技術上的必要性,現決定予以撤銷。
公告中指出,自2011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產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不得生產、銷售食品添加劑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有關面粉(小麥粉)中允許添加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的食品標准內容自行廢止。此前按照相關標准使用過氧化苯甲?和過氧化鈣的面粉及其制品,可以銷售至保質期結束。
據悉,隨著我國小麥品種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藝水平的提高,現有的加工工藝能夠滿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業已不再使用過氧化苯甲?作為『面粉增白劑』。我國糧食主管部門經過調查研究提出,我國面粉加工業已無使用過氧化苯甲?的必要性,同時我國消費者普遍要求小麥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營養成分,追求自然健康,盡量減少化學物質的攝入。
公告要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將過氧化苯甲?、過氧化鈣作為食品添加劑進行生產、銷售和使用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