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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認爲,爲加強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進一步減輕中低收入者的稅收負擔,有必要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修改,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並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中國政府網3月2日)
這次會議是對2月27日溫家寶總理對網友所說的“討論提高個人所得稅薪酬的起徵點”的迴應。溫總理的表態,激起了網上網下一片熱議。這種熱烈的反響,既反映了提高個稅起徵點這個“今年第一件實事”是多麼貼合民心民意,更證明了這件事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正如對溫總理提出這個問題的網友所說,“現在工薪階層成了中國納稅大戶,這不公平,應該收入多的多納稅、收入少的少納稅甚至不交稅,希望政府儘快解決這個問題。”與網友的切身體會相對應,財政部官員也曾表示,目前65%的個人所得稅來自工薪階層,這與稅收先進國家富裕階層承擔70%左右稅負形成了強烈反差。而提高個稅起徵點,減輕個稅負擔,就是增加收入。有網友做過簡單測算,如果個稅起徵點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不少人每月能夠少繳100元以上的個稅。這種“看得見的收入”,在當前物價飛漲、通脹預期加大的情況下,能夠有效提振信心,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確是讓民衆受益“最直接也是最簡便的辦法”。
實際上,徵收自工資薪金所得的稅收佔個人所得稅總量的只有60%左右,它只是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所得稅制11個徵收項目的一種。單純提高起徵點,並不能真正減輕稅負。要想切實減輕工薪階層的稅負問題,還要看起徵點以外的改革。今次的個稅改革,就不僅是單純地提高個稅起徵點,而且調整了徵收所得稅的“稅率級距”。
當前,我國“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爲9級,級距劃分得非常細,特別是低稅率部分級距太窄,遞進速度太快。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減少收入檔次,拉大每檔範圍,這就是在減稅。讓適用低稅率的人多一點,適用高稅率的人少一點,就能緩解中等收入階層的稅負,有利於藏富於民。另外,當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爲5級,稅率最高爲35%;對個體戶所得稅進行調整,既可以減輕中小個體戶的稅負,鼓勵自主創業,同時也有利於對收入來源多、綜合收入高、可能存在大量“灰色收入”的部分人羣的個稅徵收。
個人所得稅是調節社會財富流向、降低收入差距的重要手段,有着重要的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只有建立公平合理的個稅制度,纔可能實現財稅制度的徹底優化,保證收入分配真正的合理公平,讓更多中低收入羣體能夠減輕稅負、增加收入。今次提出的個稅改革方案,正是以提高個稅起徵點爲切入口,以調整稅級稅距爲重點,推動個稅整體改革,努力實現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從而推動我國的財稅制度向着更加科學、公平、合理的方向完善發展。(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