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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在兩個月間先後租下數套房屋,並在網上發布虛假租賃信息,以假身份與被害人簽訂租賃協議,騙取租金計4萬餘元。日前,該男子已被河西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1萬元。
24歲的張某原是本市一家證券公司的業務員。2010年2月11日,張某租下位於本市和平區的一套房屋後,在網上發布虛假租賃信息,並偽造該房屋房產證及身份證,騙取被害人蘇某信任後,以『彭健』名義與其簽訂租賃協議,騙得蘇某6000元。嘗到甜頭後,張某又以相同手段連續作案,先後在本市南開區、河西區、河東區租下房屋詐騙錢財,截至同年4月,張某共騙取十餘名被害人錢財計4萬餘元。2010年4月24日,張某被抓獲歸案,贓款已全部揮霍。案件審理過程中,張某的家屬退交全部贓款。記者孫啟明